重庆、稻城亚丁 四飞常规六日游
线路编号:L1003928 重庆、稻城亚丁 四飞常规六日游 [ 盱眙 多地收客]
线路特色

富多彩的冰雪世界。
山峦与树林银装素裹、三座神山清晰可见、蓝色湖面的冰层在日出日落的温差
中,变幻着奇妙的冰纹,海子半冰半水,蓝白交映,雾凇、冰凝、冰瀑,神山
摄人心魄。

出发日期及价格
乘机飞往重庆机场,下机后请根据机场内指示牌,前往【便捷飞柜台】办理免费入住手续,手续办理后,机场会安排车辆送往酒店入住,后自由活动。
-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机场免费安排酒店
接机后安排浏览【海子山】,海子山自然保护区是青藏高原最大的古冰体遗迹,以“稻城古冰帽”著称于世,独特的景观是大大小小的的花岗石漂砾(砾石)组成的石河、石海及形态各异的冰蚀岩盆(海子),目光所及没有树木、河流,就连野草也只是偶尔丛生,“蛮荒”得像是火星表面。然后停靠稻城县桑堆乡高原补给站(高原旅游知识宣传点)时间10-20分钟。之后继续前行,朝拜藏传佛教寺庙【邦普寺】(约30分钟),途经【红草地】(注:红草地为季节性景观,只有在每年的9月底到10月初才能看到此处的草原呈红色),之后参观【藏寨】与藏民零距离接触,客人走进藏家体验藏民民居生活,(约1个小时)之后,午餐后观【傍河风光】、赏万亩【青杨林】,观【色拉草原风光】,翻越【波瓦山】,欣赏迷人的【赤土】河谷风光,傍晚左右抵达香格里拉镇入住酒店。(晚上客人可自愿选择参加日瓦【走进藏家歌舞晚会】(180元/人)、【藏家土火锅篝火晚会】(280元/人)费用自理,若不想参加,则随意闲逛或惬意休息。)
-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中餐:含晚餐:含
- 住宿:香格里拉镇(日瓦镇)
早餐后,从酒店乘车直接到达景区管理站,换乘景区观光车到【扎灌崩】(30多公里,大约1.5个小时车程)进入亚丁核心景区,步行几分钟到【冲古寺】,欣赏由草地、森林、小溪和嘛呢堆组成的天然冲古草坪,朝观神山【仙乃日】(意为观世音菩萨,海拔6032米),
步行欣赏仙乃日脚下的【珍珠海】(藏语意为卓玛拉措),(冲古寺到珍珠海全程往返3KM,步行时间为2小时),是欣赏仙乃日的最佳位置。珍珠海传说是仙女的梳妆镜,美丽的卓玛拉措,像一颗镶嵌在莲花宝座上的绿宝石。碧波荡漾,水天一色,云影波光中,透出无限清丽,湖畔四周,参天巨树,苍翠如屏。
然后从冲古寺乘坐电瓶车(约6.5公里,步行2个小时,往返80元,单程50元,费用自理)或步行继续前往【洛绒牛场】,上山时可远观【夏洛多吉神山】(意为金刚手菩萨,海拔5958米)、【央迈勇神山】(意为文殊菩萨,海拔5958米),观赏野生动物、高山花蕊、雪山森林、冰川、湖泊、河流,体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然妙趣,让神山圣水与心共鸣,尽情沉醉在梦幻之地,原路返回扎灌崩坐观光车回日瓦酒店入住。(免责声明:如欲朝拜五色海,牛奶海,,此二景点及项目非旅行社正常行程包含,如需游览或参加则费用自理安全自负,并需与导游签订书面协议,与旅行社无任何关系。)- 用餐:早餐:含中餐:含晚餐:含
- 住宿:日瓦镇
早上8:00从酒店乘车到达景区管理站(约4公里),换乘景区观光车到【扎灌崩】(单程30公里约1.5小时车程)进入亚丁核心景区,步行几分钟到【冲古寺】,欣赏由草地、森林、小溪和嘛呢堆组成的天然冲古草坪,朝观神山【仙乃日】6032m。步行欣赏仙乃日脚下的【珍珠海】4080m(冲古寺到珍珠海全程往返3公里,步行时间为2小时),此处是欣赏仙乃日的最佳位置。
然后沿路返回出景区,参观【藏寨】走进藏家体验当地藏民民居生活,参观【色拉游人中心】,体验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及经济建设成就,最后抵达稻城,入住酒店。
- 用餐:早餐:含中餐:含晚餐:含
- 住宿:稻城县
早上07:00叫早,07:30用早餐,08:0出发,清晨,迎着朝阳,欣赏稻城周边迷人的自然风光,中途停靠桑堆【工艺品店】,为家人准备一份惊喜。到机场结束愉快的稻亚之旅。
- 用餐:早餐:含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机场免费安排酒店
根据航班时间,机场酒店安排摆渡车送客人前往重庆机场航站楼。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告别美丽的山城重庆,乘机飞返回。结束愉快的旅程!
-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1、大交通:出发地/重庆/稻城/重庆4程经济舱机票(含机建及燃油附加费),报名时请提供出游者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或传真件),如若在已出票的情况下退团,所产生退票损失均由客人承担,敬请谅解!(稻城机场为高原机场;如果因航班取消;所增加的用餐和住宿等一切费用都由客人自理;机场不负责安排!)
地面交通:正规旅游车(散客拼团根据具体人数确定车型,保证1人1座);
2、住宿:全程3晚双人标准间,若出现单男单女,我社有权安排3人间或加床处理,若无3人间或无法加床,将收取客人单房差。
3、用餐:全程含3早餐6正餐,正餐每餐十人一桌,正餐8菜一汤,不含酒水;
(注:因在亚丁景区内游览无法安排正常团餐,故在景区内内为我社配备2次路餐,敬请谅解);
4、门票:亚丁景区首道门票150元;不含亚丁景区观光车120元以及二次观光车60元(全程优惠不退);
5、导游:安排专职导游服务;10人以下司机兼职向导,司机不进亚丁景区;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7、购物:色拉游人中心、工艺品店;
8、自愿自费项目:冲古寺到洛绒牛场电瓶车费往返80元,单程50元(淡季往返50元);洛绒牛场到牛奶海马费300元起;走进藏家歌舞晚会等其他自费项目;烤羊200 、温泉80-120元,烤鸡、烤兔、烤猪、烤羊等等个人消费。
网上预订:直接通过网站下单,在线选择产品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订单。
电话预订:拨打咨询88286599、88270001、18901400007,由客服帮助您完成信息的确认和下单操作。
在线签约:通过在线签约页面进行签约,付款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版合同,与门市签约及传真签约同等有效。
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签约。
门市签约:在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地址:盱眙县甘泉西路132号,山水名都小区正门右侧100米,下午一点后门市客人较多,建议您可上午9点-12点前来签约。
网上支付:网上银行、信用卡、第三方支付(支持开通网上银行的储蓄卡及信用卡)。
门市支付:门市现金付款,转账支票,刷卡。
网点支付:您可以通过便利店、邮局、药店等支付宝合作网点付款。
对公汇款:通过银行将相关款项汇至指定账户。查看汇款帐号
发票说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产品提供"旅游费"发票,不提供其它类目发票。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简化版本)
国家旅游局制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5、本简化版本省略内容(第一章至第六章)以《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401)为准,与其具有相同效力。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盱眙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JS08092 。
我已通过 (旅游局官网、旅行社店堂张挂、纸质完全版本旅游合同等)方式阅读了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GF-2014-2401)第一章到第六章的内容,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名
年月日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 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勾选、填写):□导游服务费元/旅游者;□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盱眙县旅游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年 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18901400007
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88200315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
身体状况 |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 |||||||||||||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 ||||||||||||||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年月日 | ||||||||||||||
备注 |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 |||||||||||||
以下 各栏由旅行 社工作人员填写 | ||||||||||||||
服务网点名称 | 旅行社经办人 | |||||||||||||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 地点 | 购物场所名称 | 主要商 品信息 | 最长停留时间(分钟) | 其他 说明 | 旅游者 签名同意 |
年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时 | 签名: |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 地点 | 项目名称 和内容 | 费用(元) | 项目时长(分钟) | 其他说明 | 旅游者 签名同意 |
年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月 日 时 | 签名: |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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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满意度
100%
基于1人评价
- 行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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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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